由短期的行政干预逐步向长期的依法治理转型。
一方面,加快完善化解过剩产能的政策法规体系,确保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中央政府应抓紧建立完善化解产能过剩相关的立法工作,从产能利用效率、排放标准、土地、环保、节能等层面,从严制定、修改、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实施逐步由行政干预向依靠法治和经济手段治理转型,建立常态化的化解过剩产能的长效治理机制。
另一方面,深化配套改革,释放供给端活力。一是抓好国有企业改革。有关数据显示,仅A股市场就有266家企业依靠政府“输血”为生。必须通过国有企业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推进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引领新常态下的创新驱动、技术进步、人力资本提升、知识增长等要素升级。
二是深化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税金融在去产能过程中的“杠杆作用”。中央和地方政府要杜绝向“僵尸企业”输血,应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行业压缩过剩产能和“僵尸企业”退市;对优势企业的兼并重组实行优惠税收政策;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