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企业转型、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创新改造等战略举措。金融部门应优化信贷结构,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严格信贷,对“僵尸企业”停止放贷、发债和上市融资。
三是深化行政体制管理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逐步向监管型和服务型政府转变。也应以“去产能”为核心修订完善地方政府的考核体系,破除政府与“僵尸企业”和过剩产能企业之间利益捆绑的体制机制。
四是加快要素市场化改革。供给侧改革的核心和导向是市场化制度的供给,应破除政府主导的土地、资本等重要资源要素分配模式,重视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强化要素市场的体制机制创新,通过市场上产品价格和要素价格改革,引导资本和劳动在不同部门的优化配置,进而实现过剩产能的出清。
五是尽快修订和完善《破产法》。使产能过剩企业和“僵尸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申请破产,从法律层面解决长期积累的债权债务关系、不良资产处置、失业人员再就业和生活保障等各项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