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31日,美国商务部对澳大利亚、巴西、日本、韩国、荷兰、土耳其和英国的热轧钢板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美国商务部分别于2016年1月8日和2016年3月14日作出该案反补贴和反倾销初裁。2016年8月5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对原产于或进口自澳大利亚、巴西、日本、韩国、荷兰、土耳其、英国的热轧钢板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同时对原产于或进口自巴西、韩国和土耳其的热轧钢板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裁定澳大利亚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9.37%;日本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4.99%~7.51%;荷兰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3.73%;英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33.06%;土耳其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3.66%~7.15%%、补贴幅度为0.34%~6.01%;巴西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33.14%~34.28%、补贴幅度为11.09%~11.3%;韩国涉案产品的倾销幅度为3.89%~9.49%、补贴幅度为3.89%~57.04%。该案涉及美国协调关税7208.10.15.00、7208.10.30.00、7208.10.60.00、7208.25.30.00等项下的产品。——yuka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