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能源互联网是一种互联网与能源生产、传输、存储、消费以及能源市场深度融合的能源产业发展新形态,具有设备智能、多能协同、信息对称、供需分散、系统扁平、交易开放等主要特征。《通知》提出,为落实《关于推进“互联网+”智慧能源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和国务院第138次常务会议的部署,有效促进能源和信息深度融合,推动能源领域结构性改革,国家能源局将组织实施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
国家能源局表示,鼓励利用互联网手段,在大型建筑、园区、岛屿、城镇等不同规模范围内,特别是新建区和用能扩容区,开展能源互联网技术应用、商业模式和政策创新试点。此前,在6月24日国新办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能源局总经济师李冶曾表示,预计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工作将于今年至少带动超过400亿元投资。国家能源局将开展综合和典型创新模式的两类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
其中,综合试点示范包括园区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城市能源互联网试点示范、跨地区多能互补。国家能源局提出,鼓励城市综合示范区对可再生能源渗透率、灵活性资源比例等设置挑战性目标,鼓励开展100%可再生能源示范区的研究规划;探索邻近城市间能源生产与消费协同模式;探索弃风/弃光/弃水制氢、供热的循环利用模式。“在‘十二五’期间,我们曾经提出要建100座新能源示范城和200座绿色能源示范县,但效果并不理想。”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表示,“十三五”建设100%的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挑战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