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履行的、融资合同中存在限制性条款的全部金融债权人关于同意本次合并的同意函。请公司补充披露:(1)截至目前武钢股份和宝钢股份尚未取得相关债权人同意函的具体情况及其对应的债务比例;(2)上述未取得同意函的债务中,是否存在明确表示不同意本次交易或要求提前清偿的债权人,如有,其对应的债务能否在合理期限内偿还完毕;(3)如本次交易未获同意,是否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上的法律障碍,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请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3.草案46页第一段披露,武钢股份现有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做相应更正。请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二、关于被吸并方的资产权属瑕疵及经营情况
4.草案披露,武钢股份尚有本部实际拥有和使用合计面积为94,329.27平方米的29处房产因历史原因登记在武钢集团名下,武钢集团承诺本次合并完成后2年内过户至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确定的武钢股份资产接收方或下属子公司名下,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房产登记在武钢集团名下的原因及主要考虑;(2)上述房产未于本次交割日后12个月内随同其他资产一并移转至武钢有限的原因,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上述房产过户是否存在法律障碍。请财务顾问和